云南出台意见保护传统村落:避免任一少数民族原生态聚落空间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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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5月26日电 (胡远航 王富迪)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加大云南省25个世居少数民族,特别是沿边跨境少数民族、15个独有民族以及多民族杂居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避免任何一个少数民族的原生态聚落空间发生消亡。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全省传统村落分级保护发展体系,对已纳入国家名录的传统村落进行重点保护,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等违法违规的破坏性建设行为;对其余传统村落要加快建立省、州市、县三级名录保护机制,对传统村落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和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重要历史环境要素进行普查建档和挂牌保护;并建立健全传统村落退出警示机制。

在传承传统文化方面,意见提出:深入挖掘、真实保护传统村落中的农耕文化、民俗文化、传统技艺、民族语言、民族歌舞和服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加强传统文化依存场所和载体保护。

加强风貌管控方面,意见要求:加强与传统村落相互依存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保护,预留新增人口建房空间,避免“插花”混建和私搭乱建;对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内严重影响整体风貌的破坏性建筑,采取迁出、置换、补偿等多种方式予以拆除或整体改造;以传统村落中的公共空间节点、传统建筑和新建民居为重点,对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建筑文化等进行深入提炼整理。

此外,意见还提出,提升传统村落设施水平,统筹开展道路、水电、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健全适宜传统村落的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体系,加强地震、火灾、地质灾害、避险疏散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等;同时,开展试点示范,尤其是加大对部分具有代表性沿边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和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与周边国家在保护发展方面的合作交流。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明确,充分发挥传统村落优势资源,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大力扶持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特色产业;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茶马古道、南方丝绸古道等重点旅游区域,打造一批传统村落特色旅游线路;依托“数字云南”建设,逐步提升传统村落网络设施水平,形成“数字化+传统村落”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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